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会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会章程


第一章: 总则
第一条: 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会是在共青团黄山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,由在校管理学会会员自愿组成的学生社团。
第二条: 管理学会是一个集学术性,实践性为一体的学生社团组织.本学会以“增强管理意识,掌握管理科学,提高实践能力”为宗旨。
第三条: 学会在法律、校规的范围内活动。

第二章: 学会活动
第四条: 组织会员学习管理知识,开展管理交流和管理实践活动。
第五条: 不定期请老师进行指导,丰富会员管理知识。
第六条: 在学会内部开展各种实践比赛,如和其它组织、社团一道丰富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。

第三章: 会员
第七条: 会员应为黄山学院的在校学生。
第八条: 凡对管理学有浓厚兴趣,拥护本学会的章程的同学,经考核合格后交纳会费就可以成为管理学会成员。
第九条: 会员每年注册一次,会员第一年交纳会费二十五元。
第十条: 对于行为严重损坏学会名誉,违背管理学会章程的会员,应劝其退会。
第十一条: 对于退会的会员应收回会员证,会费不退。
第十二条: 会员权利
1. 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和相应会议,阅读学会的有关文件和书籍,有接受学会教育的权利。
2. 在学会的活动中、会议上以及任何栏目交流上参与有关管理问题的讨论。
3. 对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,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开展活动的新思路,对学会成员在各工作表现中的缺点和不良作风提出批评,要求撤换不称职的学会干部。
4.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有表决权。
第十三条:会员义务
1. 遵守本组织的章程。
2. 参与本组织的活动。
3. 会员应向大众介绍本组织,宣传本组织。
4. 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。



第四章: 会员大会
第十四条: 会员大会是管理学会最高权利机构,会员大会第年至少召开一次,每年十月份召开新一届会员大会,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延期举行。
第十五条: 会员大会听取理事会的工作完成情况、工作计划、财务收支情况和理事会成员任免情况,并表决通过理事会“关于修改章程的建议”和其它重大事宜。
第十六条: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大会将委托理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和某些重大事务。

第五章: 理事会
第十七条: 理事会是本学会处理日常事务和进行管理工作的权利机构。
第十八条: 理事会设主席一名、副主席两名、秘书一名、理事干事若干,在各系设主管一名,组成理事会。理事会设组织、财务、实践、学术、文体、宣传、编辑部七个部。
第十九条: 理事会的权利
1. 制定和修改关于本学会章程的草案。
2. 研究制定工作计划。
3.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,在大会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。
4. 考核要加入本学会的同学,考核任免理事会成员。
5. 讨论决定会员退会和对违背有关纪律的会员的除名。
第二十条: 理事会的义务
1. 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总责。
2. 理事会必须服务会员,服务学会。
3. 理事会在会员大会上做报告、汇报工作情况。
4. 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例会一次,理事会成员无故缺席例会两次以上,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,给予除名。
第二十一条: 理事会各部门职责
1. 理会主席兼任学会会长,统筹学会各项事务,有财务监督权,在一定的民主基础上有理事任免权。
2. 理事会副主席(南北区各一名)负责协助主席处理学会事务。
3. 秘书负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。
4. 组织理事(一名):主管学会的资料管理,人员档案,对优秀会员进行考察。
5. 财务理事(一名):主要分管理财务,对财物有一定的支配权。对大额财务使用要向主席汇报。
6. 实践理事(三名):主要联系实践活动,组织各项实践活动并带领完成。
7. 学术理事(三名):主要负责学会的学术活动和其它学术活动。
8. 宣传理事(三名):负责会议的通知,负责出各类海报、标语、横幅及一些宣传活动。
9. 文体理事(三名):负责学会的各种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。
10. 编辑部:负责学会刊物,报纸的编排、出版。
11. 各系主管:配合理事会做好学会在该系的各项活动。
第六章 经费
第二十二条: 收入
1. 学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所交纳的会费及各种捐助。
2. 赞助商的投资和赠送的产品。
3. 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三条:支出
1. 学会内部开展活动的支出。
2. 学会置办必要用品的支出。
3. 其它的合理支出。

第七章:附则
第二十四条:理事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若干细则,对本章程有最终解释权。



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会委员会
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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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陈晨(会长)
联系电话:13855965455
发布时间:2008年03月31日 21时04分40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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